非常的無助 離婚五年了,一直走不出傷痛.現住新北市,租的房子是媽媽的,我年滿四十,但有些許存款和股票,但沒工作,想把兒子戶籍遷來與我一起,不過他就讀北市高職,監護權在前夫那,這樣的我,若想申請單親補助,該怎麼做才好呢?感恩!
版主回覆:
親愛的小喜,您好:
依據您提供的資料得知孩子的監護權及戶籍都不在您這邊,而社會局提供的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」規定,子女必須與單親家長同戶籍且有扶養事實才能申請,所以您現在的狀況不能符合補助標準,若您有任何問題請參考社會局網站如下。
http://www.sw.ntpc.gov.tw/_file/1588/SG/24778/D.html
或是來電諮詢其他相關資源,電話:8911-5527
新北市馨和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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